镇江市医疗美容门诊部公示
根据《医疗美容*办法》和《医疗美容执业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现将镇江市符合条件的医疗美容门诊部予以公示:
机构名称 | * | 许可证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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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江市di一人民医院医疗美容科 | 镇江市润州区解放路1号 | 2023-01001
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美容科 | 镇江市京口区京泰路2号 | 2023-01002
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美容科 | 镇江市丹徒区东城路3号 | 2023-01003
镇江市中医院医疗美容科 | 镇江市润州区中山路4号 | 2023-01004
镇江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美容科 | 镇江市润州区民庆路5号 | 2023-01005
镇江市东方整形美容医院 | 镇江市京口区江滨路6号 | 2023-01006
镇江市美莱整形美容医院 | 镇江市丹徒区华山路7号 | 2023-01007
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。在此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可向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书面异议。
联系人:孙女士
联系电话:0511-
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许可证在批准的诊疗科目、服务范围和技术水平内开展医疗美容服务,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
镇江市医疗美容门诊部公示公告
根据《医疗美容*办法》及相关规定,经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,现公示下列医疗美容门诊部:
一、基本信息
1. 名称: 镇江市di一人民医院医疗美容科门诊部
2. *: 镇江市润州区中山路1号
3. 负责人: 李主任
4. 执业许可证号:
二、业务范围
本门诊部主要从事以下医疗美容服务:
面部整形(玻尿酸填充、肉毒杆菌注射等)
皮肤管理(激光治疗、微针治疗等)
眼部整形(双眼皮、开内眼角等)
体型塑形(吸脂、隆胸等)
注射美容(玻尿酸、肉毒杆菌等)
三、公示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。
四、监督机构
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:0511-
本公示仅供参考,zui终以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为准。
镇江市医疗美容门诊部公示时间
根据《镇江市医疗美容机构管理办法》,镇江市医疗美容门诊部需要在门诊部显著位置公示以下内容:
门诊部执业许可证
医师执业证书
*执业证书
医疗美容项目*表
手术同意书模板
术后注意事项
投诉电话
负责人姓名和*
门诊部*、联系电话
公示内容应当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并保持清晰可读。公示时间一般为自门诊部取得执业许可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。
如果门诊部变更了上述公示内容,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重新公示。
市民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前,应当仔细查阅门诊部的公示内容,了解门诊部的资质、医师信息、*及术后注意事项等,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。